|
质量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
义元牌系列产品由石门义元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北京市义元商贸中心组织生产加工并组织生产,特制定以下标准。
本标准按GB/T1规定编排。
本标准由石门义元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石门义元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制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义元牌云雾绿茶的花色等级、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及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湖南省范围内义元牌云雾绿茶定点生产基地生产的义元牌云雾绿茶。
2、引用标准
GB 9679 茶叶卫生标准
GB 8302 茶 取样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 5009.57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SB/T 10037 红茶 绿茶 花茶运输包装
3、定义
义元牌云雾绿茶 用良种(槠叶齐、湘波绿)和福鼎大白群体品种的茶树的新梢的芽叶,经过杀青、干燥、拣剔等工艺制成的,保持绿色特征,可供饮用和欣赏的茶。
4、等级
根据质量差异,义元牌云雾绿茶分为精品、特级、一级。
5、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
5.1.2 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
5.1.3 不着色,不添加任何香味物质。
5.1.4 每100克茶芽叶数,精品0.4万-0.6万个,特级0.6万-0.8万个,一级0.8万-1.0万个。
5.2 感官指标,见表1。
表1
|
级别
|
外 形
|
内 质
|
|
条索
|
整碎
|
色泽
|
净度
|
香气
|
滋味
|
汤色
|
叶底
|
|
精品
|
紧实
|
匀整
|
黄绿润
|
净
|
鲜嫩清香
|
鲜醇
|
浅黄绿
明亮
|
嫩匀
明亮
|
|
特级
|
紧实
|
匀整
|
黄绿
|
净
|
清香
|
鲜醇
|
浅黄绿
明亮
|
嫩匀
明亮
|
|
一级
|
细紧略弯
|
较匀整
|
黄绿
|
稍有
开口叶
|
纯正
|
醇和
|
浅黄绿
|
嫩匀
较明亮
|
5.3 理化指标
水分≤7.5%(m/m),总灰分≤7.0%(m/m),碎末茶≤2.0%(m/m),水浸出物≥30.0%(m/m)。
5.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按GB9679规定执行。
6、检验方法
6.1 取样,按GB8302规定执行。
6.2 感官品质检验
采用透明玻璃杯,称取茶样3克放入杯中,冲入95℃±5℃的沸水,加盖5分钟,然后揭开杯盖观察。透明玻璃杯高度14厘米±1厘米,直径5厘米±1厘米,冲入开水深度为玻璃杯内部空间高度的五分之四。
其余项目按GB/T14487和SB/T10157规定执行。
6.3 理化品质检验
6.3.1 水分检验,按GB8304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检验,按GB8306规定执行。
6.3.3 碎茶、粉末检验,按GB8311执行。
6.3.4 水浸出物检验,按GB8305规定执行。
6.4 卫生检验,按GB5009.57规定执行。
6.5 包装检验,按GB11680和GB7718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 产品均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必须一致。
7.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质检部门检验感官品质、水分、碎末茶和包装规格,经检验合格后,产品方可出厂。
7.3 检验结果判定
7.3.1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气味和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得作为饮料销售。
7.3.2 交收检验时,按7.2条规定的检验项目,其中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8、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
出厂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按GB7718规定清晰标明标记,同时加注“石门义元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徽志。
8.2 包装
8.2.1 包装容器应该用干燥、清洁、无异气味及不影响茶叶品质的材料制成,接触茶叶的内包装材料符合GB11680规定。
8.2.2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8.2.3 包装规格应符合SB/T10037的规定。
8.3 运输
义元牌云雾绿茶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防异味,销售包装防挤压。
8.4 贮存
产品应贮于清洁、干燥、无异气味的专用仓库中,仓库周围应无异气污染。
|